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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六年前购买的房屋未过户,如今过户遭遇层层困难,展骥律师助力维权!

承办律师: 林园园 发布日期:2023-02-13 10:37:34 浏览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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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托人:刘先生

委托律师:林园园律师

被告:陈先生

 

案情回顾

刘先生于1996年年初购买了一套位于河南省漯河市某街道的房屋,由于法律意识淡薄,交易完毕后未过户,一年后准备过户,但卖方王老先生已经过世,房屋权属登记中心无法面见卖方本人,故而不予办理。刘先生无法办理过户手续,也无法按照正常程序出售房屋,因此来到了河南展骥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,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
林园园律师听取了案件详情后,拟定了两套方案,迅速展开工作。首先联系公证处以及卖方的子女,按照遗产继承的方式,由公证处出具公证书,但是经过多次努力,部分子女联系不上,无法取得他们的同意,该方案终止。林律师又收集调查相关证据,证明该房产由王老先生卖出,并且刘先生一家四口已经在该房屋居住二十多年,一家三口的户口也在购买房产后迁到该房屋处。证据准备充分以后,立即着手立案。

林律师认为,虽然房屋所有权是以过户登记为准,但也应考虑到历史原因,二十多年前绝大部分人法律意识淡薄,但不能因为该原因就死板硬套的处理问题,应尊重买卖双方的意愿,现有相关的买卖协议、房产共同共有人证明、直系亲属证明等多份证据,均足以证明买卖双方的真实意愿,且买卖协议已经履行完毕,该房屋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刘先生,应该先由法院确认权属,再由房屋权属中心给予办理过户手续。

 

诉讼结果

经过林律师的努力,一审法院经审理后,最后调解处理,确认争议房屋的所有权归刘先生所有,由卖方王老先生的子女协助办理过户手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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